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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
對象:
(一)中原大學室內設計系大學部二年級以上(不含延肄生)品學兼優學生。
(二)中原大學室內設計系家境困難、品學兼優之學生。
名額與金額:每學期五名,每名新台幣一萬元整。
申請時間:11月30日前提交資料向中原大學室內設計系系辦公室申請。
申請資格:
(一)家境確實困難或父母(或監護人)病疾在身以影響家庭經濟者。(具此資格且學業成績高者優先申請)。
(二)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與操行成績平均75分以上。
檢具資料:
(一)申請書(家境困難之證明需由導師、系教官或系主任簽註確實困難之意見)。
(二)申請人前一學期成績單。
(三)學生證影本(正反面)。
(四)導師推薦信函(申請書上已檢具導師、系教官或系主任之證明困難者無需重複此推薦信函)。
(五)提交在學時參與校內外相關設計競賽或競圖得名者可優先遴選之。
審查方式:提交完整資料經由中原大學室內設計系系辦初步核對資料後交付本系委託教授評選之。
PS 相關文件請至檔案下載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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